2016年5月19日星期四

假如全香港人有不碰手機的一天

假如全香港人有不碰手機的一天,會怎樣? 沒有,什麼也不會發生。地球不會因過剩的訊號爆炸、股市不會因沒有人用到投資程式而停止上落、亞視不會有人因沒有手機看而轉看。 沒有,一切如常運作,只是生產力提高了和日常生活麻煩了一點點。 乘車可以幹什麼?沒有啊,只能發呆。想看書?沒有免費的電子小說,只能去書店買紙本書了。吃飯獨自吃怎辦?惟有望著茶餐廳裏不能轉台的電視吧。迷路了想看地圖?可以,你想看一比二萬圖還是厚厚的一本香港街道圖?百無聊賴想聽歌?去唱片舖買一張不知有多久沒買過的唱片,放進唱碟機內播放吧。 此時,發現一切似乎都過於麻煩……與其把心機放在各種不著邊際的事情上,倒不如好好的專注在能方便做到的事情上(例如做功課溫習等各種乏味的事),於是生產力就提升了許多。 其實,只要我們有一天不碰一下手機的話,會發現世界的美。乘車不低頭按電話,可以觀察車上眾生相。又或重拾紙本書的樂趣,翻著書頁總比手指在屏幕上滑動來得溫暖。吃飯時找朋友一起聊聊身邊事,才不致「同枱食飯,各自為政」的慘況。迷路時別只靠掌心上的地圖,別像個社交障礙似的,連問路也不敢。苦悶時去唱片舖買一張喜愛的唱片,享受實體碟的感動。 嘿,差點忘了手機最原始的功用是撥電話呢… 嗯,是明白這些的,明明知道人最大的敵人是手機和心癮,明明知道世上有好多比手機更美好的東西和事,但人對手機的眷戀仍然比對世界上的其他事為大。
不論熒光屏有多冰冷,它總發著光。像燈蛾撲火的原理一樣:發著光,便是暖和的。

2016年2月6日星期六

假如我沒有跳下去

你好,其我並不鼓勵自殺,但我終歸還是跳下去了。容我在這裏說一句「唔好死」,讓我不至於唆擺到其他人生存與否的決定。我是誰?不重要吧。


嗯,很好,沒有後悔,我現在過得很好。每次站在天台,內心在阻止自己做這件事的時候都是以「She jumped, then regretted.」這句忍住衝動,然後還是退下去躲在房間裏狂哭。


那次應該是第五十二次來到這個天台了。這不是我家天台,我不想連累那家人。


上星期在隔壁的天台我看著A在這裡跳下去了。反正死過人了,我想,多死一個也不相干吧。


我沒有抑鬱症,只是感覺世界沒有甚麼好眷戀的,只是感覺香港沒有甚麼希望可言,只是感覺自己生存與否與世界運行毫無關係。倒不如協助解決地球人口過剩的問題,減少浪費氧氣吧。


研究過很多不同的死法。上吊很辛苦,要掙扎的時間好將很長,雖然完全自殺手冊說是最不痛苦的自殺方法,但感覺總是很辛苦;燒炭累那家人、變成凶宅後便賣不去就不好了;我懂得游泳,跳海會更辛苦,又累消防員;安眠藥很容易被救回;鎅手我怕痛;自焚?沒那麼偉大、那很痛。


那麼,決定了,就跳樓吧。雖然死狀有點慘就是了,畢竟是最痛快的死法。


那是風和日麗的一天,而我又逃學了。我沒有甚麼苦衷或是被欺負啊甚麼的。我只是不喜歡。簡而言之,在世界上我沒有甚麼特別喜歡的事,除了天空。世上我唯一還會眷戀的事物就是天空。每天會做的事除了刷牙洗臉沖涼睡覺以外就是看天。看天很好。


天空每天都不同,又有些相同,而星星永遠存在。


那天沒有甚麼特別。大概世界上於我而言的每一天都沒有甚麼特別。我如常七點半穿起校服出門,在想該回校上課還是該去天台看天。我見天色很好,於是就決定上天台。


小學時,上的是教會學校。老師說,信基督教,死後會得永生、上天家。我不懂。上課永遠沉默的我,開口問了一句,是不是就是飛上天,每夜有許多星星看,能捉住雲朵當棉花糖一樣的?老師笑笑說,是的。由此開始,我就期待著死亡。


上到了天台,又看到了Z,也即是A的女朋友,而A就是上星期在這裏跳下去的那個男生。當初是他倆帶我上來認識天台世界的。我在Instagram偶然看到了Z的照片,順着照片裏的地標找到了這裏。這裏很高,很美,與天空的距離很近——只差踏下去的一步。


A飛上天空了,Z卻沒有哭過。


他倆相識於天台上,和我一樣都不喜歡這個世界。但他倆的世界裏值得眷戀的至少有對方,我沒有。有時我會挑起僅餘的好奇心,好奇他倆是怎麼在一起的,兩人都那麼冷漠,明明一個是A一個是Z,明明就是開始與終結,是對立的吧。但算了,我跟他們本來也沒有甚麼分別,好奇來幹嘛。


A沒有家人,A就只有Z。每次上到了天台,我們三個人都是不發一言的就這樣躺在地下,又或是雙腳伸出天台外的坐著發呆、看天。我們三個一早已有跳下去的慾望,但總是抑制著,我每次想跳卻不敢跳的時候總會離開天台跑到一個無人的位置狂哭。Z在這時候會鎅手,她說這樣能感覺自己的存在。A在這時候卻只會搖頭嘆息,轉頭又去看書,有時會離開天台跳到隔壁大廈的天台看着我們、自己看書。老實說我沒有很認識他們,每次在天台上交談過的句子平均不超過五句。可是我在他們身上找到比世上其他人都要重的共鳴感。


我媽在我三歲時癌症死了,婆婆一直照顧我,半年前也死了。我父親?我都不知道是誰。現在我住的是阿姨家,她只是我的合法監護人,我與她沒有甚麼關係,到了十八歲她就會趕我走。假如我那天沒有跳下去,我十八歲時反正也是會自己離開這裏的。


那天我只是感覺到很想要跳下去,感覺比起過往的任何一次都要強。於是我只是跟Z道別了一聲,着Z離開天台。Z抿抿唇道別了過後就轉身離開。躺了在這裏一整天,告訴阿姨不回她家吃飯,直到半夜,看到最愛的七姊妹星團在西邊落下了,街上無人了,就輕而易舉的跳下了。


其實沒有想到很多事,畢竟這裡25層樓,只有4秒左右的時間。我只是發現記起我沒有交代過葬禮儀式和死後要怎麼處理。沒有想起任何憾事,只是有點怕死不去。想完這些,完美落地,沒有痛苦。然後我就看見了自己。


我回到天台,看日出。這是我看過最美的日出。這時,有個警察走過了滿是瘀青的我,通報上級,宣佈當場死亡。


然後還是有然後的,第二天報紙標題是《抑鬱名校女疑厭世跳樓亡》,裏面有寫到阿姨聽到「噩耗」後如何傷心,同學如何反應,派甚麼心理學家到學校甚麼的。


我相信全班有一半人是到了開學半年後的這一刻才知道這個整天逃課的奇怪女生叫甚麼名字,有反應個鬼。阿姨一早想趕走我了,傷心個屁。


一如所料的,阿姨草草火化了我,葬禮也懶得辦,就把我海葬了。如果我有預先留下遺書,說我希望阿姨把骨灰交給Z,撒在天台上,有可能嗎?


意想不到的卻是Z一星期後為了我和A,在天台的牆壁上,以她鎅手用的鎅刀,哭著刻下了分別屬於我和A的墓誌銘。


「厭惡地球的一點星塵」—— Z說得對,我是一顆厭惡地球的星塵。

假如我沒有跳下去……我想,我該會繼續當那一點的星塵,繼續在大氣中飄泊,繼續做著無人知曉的事,討厭着當日沒有勇氣跳下去的自己,討厭一切事物,直至永遠——直至我真正化作塵埃的一天。